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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08年市级重点水源工程除险加固专项经费的通知
建瓯市、浦城县财政局、水利局:
为确保我市今年重点水源工程除险加固任务的完成,经研究,现下达水利专项经费75万元(具体项目见附表),用于重点水源工程除险加固建设。此款项系“市对县拨款补助”,支出时列2130331“水资源费支出”科目。
请建瓯市、浦城县财政局、水利局尽快将经费安排到用款单位,并督促其认真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,管好用好此项资金,按时保质完成任务。
附件: 2008年市级重点水源工程除险加固补助经费安排表
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
主题词:水利 除险加固 经费 通知
南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8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