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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二水源水源地涵养和水利工程建设
水利专项经费的通知
延平财政局、水利局:
为促进南平市供水第二水源工程建设,经研究,现下达水利专项经费50万元(具体项目见附表),主要用于二水源水源地涵养和水利工程建设。此项经费系“市对县补助”,不做包干基数,支出时列2130329“地方水利建设基金”科目。
请延平区财政局、水利局尽快将经费安排到用款单位,并督促其认真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,管好用好此项资金,按时保质完成任务。
附件:二水源水源地涵养和水利工程建设经费安排表
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
主题词:水利 二水源 专项经费 通知
南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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